为避免持中国护照旅客假借过境实为逗留本澳,而根本没有前往目的地的情况,治安警察局决定由2014年7月1日起,再次调整有关规管措施。 对于持中国护照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客,首次入境时给予的逗留许可,将由七天缩短至五天;若违反过境规定没有前往目的地,而且於六十天内第二次入境,获给予之逗留许可则会由两天缩短至一天;若再违反过境规定,且於六十天内第三次内第三次入境,将会被拒绝入境,并於六十天以后方允许再入境,而获给予之逗留许可则按上述的规定重新计算。 (责任编辑:handing) |
为避免持中国护照旅客假借过境实为逗留本澳,而根本没有前往目的地的情况,治安警察局决定由2014年7月1日起,再次调整有关规管措施。 对于持中国护照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客,首次入境时给予的逗留许可,将由七天缩短至五天;若违反过境规定没有前往目的地,而且於六十天内第二次入境,获给予之逗留许可则会由两天缩短至一天;若再违反过境规定,且於六十天内第三次内第三次入境,将会被拒绝入境,并於六十天以后方允许再入境,而获给予之逗留许可则按上述的规定重新计算。 (责任编辑:handing) |